第十四页 责任书
甲方:柳市镇计生局
乙方:人民电器集团计划生育协会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根据国家、省、
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企业用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查验外来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或证明不全的外来育龄人员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限期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为外来育龄人员提供查孕、查环、查病服务,督促落实相应的节育措施,建立档案,并出具避孕节育证明。
3、实施对乙方违反国家、省、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理。
4、根据乙方执行责任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按规定给予适当精神与物质的奖励。
二、乙方职责:
1、建立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班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配备专(兼)职计生宣传员,
同时落实一定的报酬和职责。
2、组织动员18 至49周岁外来育龄人员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得录用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来
育龄人员。
3、按乡镇政府有关要求建立外来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及时建卡立册,并按时将婚孕情和查验证
明等情况上报乡镇计生办或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4、动员组织本单位外来育龄人员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查环查孕查病等生殖健康咨询服务活动,并将情况上报
乡镇计生办或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