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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页 致外来育龄人员的公开信
致外来育龄人员的公开信
各外来育龄人员: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利国利民又利家。少生快富奔小康,不仅是时代的要求,更是每一位公民的期盼,计划生育已成为绝大多数育龄人员的自觉行动。但是,在我们周围仍然可以看到一些穷生的现象,一些本来经济较差的家庭因为多生了孩子,变得更加贫穷。仍然可以看到一些育龄人员非法同居早生超生。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特别是我公司计划生育工作不仅需要本地居民的努力,而且更离不开你们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新修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市、区政府的规定,特向你们宣传有关外来育龄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要求,并希望你们积极配合。真诚合作。
一、当你们到人民集团务工时,请务必携带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当你们入公司10天以内,必须向公司计生协会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备我们检查。
三、每年按规定:到乐清市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柳市计生服务站,参加我们提供的环情、孕情检查服务,并开具证明,给你们寄回家乡,免于你们返回家乡参加查环查孕的旅途之苦和停工之忧。
四、请及时落实"一孩放环、二孩结扎"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五、不非法同居,不早婚早育,自觉维护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让一个充满活力,富有朝气,文明的你在温州勤劳致富。
衷心祝愿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