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民营企业“党旗在我心中”
大型有奖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宣传教育部门,各副省级市工商联宣传教育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的健康成长。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与人民政协报社共同举办《党旗在我心中》系列活动,其中征文冠名为“丽江七星杯”《党旗在我心中》大型有奖征文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自2005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旗在我心中》征文活动。
征文内容包括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事迹、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加强和改善新时期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卓有成效的新经验、新方法。
征文活动将充分在各级党委、政协、工商联、 民营企业等系统开展。
同时,还将开展全国民营企业“党旗在我心中”活动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
二、奖项设置
征文设一等奖5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1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1000元。
活动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2个,奖金1000元。
同时还将评选出“党旗在我心中” 民营企业优秀个人、“党员活动先进单位”,对在“党旗在我心中”系列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单位予以表彰。评奖结束后,将召开颁奖典礼,邀请全国政协、全国工商联领导为获奖人员颁奖。
三、评选程序
征文直接寄到活动组委会。
优秀个人和先进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市工商联宣传部门或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推荐(各五个名额),活动组委会考察。
推荐材料包括:经验材料(2000字以内)和推荐表,并加盖工商联或其宣教部门与企业公章后,报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时间
征文最后截稿日期为2005年11月10日。
推荐材料上报的最后期限为2005年11月10日。
本通知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副省级市工商联宣传教育部门,由工商联宣传教育部门会商做好先进单位推荐工作。
五、联系方式:
传真投稿、信件投稿及邮件投稿均请注明《党旗在我心中》征文。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社《民营周刊》“党旗在我
心中”活动组委会
邮编:100036
联系人:赵慧 010-63640246 13910183696
传真:010-88148544 E-mail:Diane1110@sina.com
浙江省工商联宣教处:
联系人:李明霞
电话:0571-87053947
E-mail:publicity@zific.org.cn or lmx0208@163.com
请各市工商联接通知后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活动。
浙江省工商联宣传教育处
200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