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电器集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
(讨 论 稿)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一分阶段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宣传动员,已接近尾声,各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发[2004]20号文件,胡锦涛同志2005年1月14日重要讲话中明确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经过党员讨论提出了党员先进性标准。人民集团党委联系本集团制定本标准:
一、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矢志不渝地为构建和谐企业和节约型企业而努力,做和谐社会的使者。
二、坚持党的指导思想不动摇,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本领,做宣传企业文化,提升企业经济,推动企业发展的先驱。
三、坚持党的思想路线不动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树立以真诚回报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思想,做爱岗敬业的典范。
四、坚持党的宗旨意识不动摇,始终不渝地做到坚持学习,热爱人民品牌,服务基层,团结群众做高举旗帜的先锋。
五、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关心他人,关注弱势群体,做团结干事的榜样。
六、坚持党的纪律不动摇,身体力行地维护党内的规章制度,依法治企,以德经商,做遵守法律的楷模。
七、坚持“两个务必”不动摇,培育的党的道德情操,学会倾听、协商、对话的习惯,做永存共产党人本色的标兵。
八、坚持为企业发展工作不动摇,兢兢业业地为人民电器集团的发展献计献策,同心团结,做追求卓越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