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民电器集团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的通知
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公司、上海公司、山东公司党委、各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集团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港澳台同胞,侨胞,侨眷及少数民族人士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做好集团公司统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支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特制定〈人民电器集团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及有关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一:〈人民电器集团统战部工作职责〉
附件二:〈人民电器集团统战部会议制度〉
附件三:〈人民电器集团统战部交友联谊制度〉
附件四:〈人民电器集团统战部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工作的制度〉
附件五:〈人民电器集团统战部学习调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