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
通 知
各党支部:
根据乐清市委组织部 [2008]1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效性,达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纯洁队伍的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客观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体现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党内正气,严处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薄弱方面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牢固树立发展意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做到令行禁止,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它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自觉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工作要求
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体上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处置、总结整改五个阶段和个人自评、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支部初审、党委审定、意见反馈六个步骤进行。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的比例一般掌握在10%左右。
(一)讲究方法。评议前,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途径,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群众参评的人数不少于30人。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核查。评议中,每个党员都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对流动党员外出期间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对《流动党员活动证》进行查验。
(二)把握标准。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 2、政治思想消极 3、宗旨观念淡薄
4、革命意志衰退 5、组织纪律涣散 6、工作作风漂浮
7、廉洁自律松懈 8、道德行为扭曲 9、组织生活散漫
10、其它方面不合格的表现。1年中受组织诫勉达2次以上的,或党内评议中有5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且有50%以上群众代表不满意的,或受到党纪处分的,或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拖欠集体资金或非法侵占集体资产的,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理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内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关于明确界限标准和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的规定,由于条款较多,此处省略。详见115号文件。
四、加强领导
党支部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标准,力求实效。评议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将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总结、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长期未取得联系党员情况调查表,于2008年12月25日前上报集团党委办公室。
附件:柳委发〔2008〕115号文件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关于 年度 民主评议党员 通知
抄送: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党委书记。
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 2008年12月12日印发
共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