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群员工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群团组织:
为总结集团公司2008年取得的丰硕成果,表彰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进一步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党群优秀员工进行评比表彰,具体要求如下:
名额分配:党委5名、工会9名、团委3名。妇联(结合每年3•8妇女节活动开展评比表彰)、计生协会、武装部,暂不参加评比。
表彰方式:参与集团公司年度评选先进员工一并表彰。
奖励:优秀党员、先进工会会员、先进团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300元。
评选标准及条件:(见附件)。
上报时间:2010年元月18日。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元月十五日
附件:
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1、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公司党委的决定,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奉献精神;
3、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律制度;
4、工作中成绩突出,职工中表率突出,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突出;
5、出满勤、效率高、贡献大。
先进工会会员标准:
1、模范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关心集团公司利益,关心职工利益,正确反映职工合理诉求,积极协调员工矛盾纠纷;
3、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在职工中有凝聚力、号召力,有奉献精神;
4、出满勤、效率高、贡献大;
5、积极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先进共青团员标准:
1、突出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为公司的突击性工作冲锋在前;
2、在青年团员中能带头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活力,创造成绩;
3、带头开展一些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表现突出;
4、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有激情;
5、出满勤、效率高、贡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