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
深入开展争创“活力和谐企业”、争当“发展强
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发改局、经贸局、工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化“活力和谐企业”创建,扎实推进“发展强、党建强”双品牌建设,不断把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持续稳定较快发展,根据《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组〔2010〕45号)的精神,现就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创“活力和谐企业”、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非公有制企业是温州经济转型升级的重点,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领域。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创“活力和谐企业”、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是扩大“活力和谐企业”创建成果,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建设“平安温州”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是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以企业党组织创先争优带动企业创先争优,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争当先进企业的有力抓手。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总体目标和创建标准
深入开展争创“活力和谐企业”、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总体目标是:探索建立以党内创先争优带动企业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和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做到“双强争先”,打造双品牌。创建标准是:
——生产经营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民主决策机构完善,内部管理科学;资源利用效率高,节能降耗工作在同行业优先;自主创新能力强,重视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技术推广等科技创新活动;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生产安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发展成效好。企业竞争优势明显,赢利能力强,近三年来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企业资产、纳税等状况良好,综合排名在本地、本行业相对靠前。
——劳动关系好。重视和谐企业建设,工会组织健全;企业用工合法,职工薪酬得到落实,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各种保险,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劳动保护有关规定得到落实;重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职工;近三年内企业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人才队伍培养好。企业建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注重中、人才的选拔和招聘;重视人才培养,有人才培育规划,经常性开展职工培训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注重发挥党管人才、党育人才、党聚人才的积极作用。
——企业文化建设好。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精神具有时代特征,企业凝聚力强;企业建有图书室等文化阵地,经常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宣传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职工精神风貌良好;注重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的学习培训,职工队伍素质高。
——履行社会责任好。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三年内无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记录;注意发展与环境和谐统一,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就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帮困、回报社会等活动,企业外部关系融洽。
——党组织自身建设好。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党建工作扎实,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得到有效落实,作用发挥明显;党的组织、工作制度健全,党组织的活动时间、经费、场地等得到较好保障;党建带群团建设氛围浓厚。
三、工作举措
1、深入开展“转型升级”行动。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市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积极发展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帮助企业打响品牌。结合全市“百龙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推广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着力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做优。积极发挥党组织的决策参与功能,协助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引导企业人才加大合理建议和科学参谋力度,帮助企业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2、深入开展“引才聚才”行动。认真实施《瓯江民营企业人才计划》,完善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推动人才向企业流动和集聚,为企业营造引人、育人、留人的良好环境。积极畅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才为企业服务的渠道,鼓励企业引进海外一流技术、管理人才。实施青年创业人才培养工程,指导企业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考察人才。建立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人才制度,定期开展谈心交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才队伍稳定。
3、深入开展“文化培育”行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协助企业培育既秉承优良传统又具时代气息的先进企业文化。大力推进品牌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企业报刊、广播、网站和宣传栏等载体,宣传企业发展成就、生产经营理念、职工精神面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帮助培育先进企业精神,促进企业凝心聚力、推动发展。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周”、“文体节”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4、深入开展“共促和谐”行动。全面推进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作,建立工资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合理建立情感交流站等平台,积极开展书记谈心活动,做好职工的心理疏导工作。深入开展“四必谈、五必访”活动(职工情绪低落必谈、出现矛盾必谈、岗位变动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家庭纠纷必访、节假日必访、出现意外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建立企业职工互助基金,采取企业出、职工捐等形式筹措资金,定期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协助职能机构定期检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5、深入开展“抓点拓面”行动。按照“拓面提质”的总要求,对没有党组织覆盖的企业,采取抓点拓面的方式,深入推进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努力做到8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实现组织覆盖、30名职工以上的企业有党员、其他企业都有党的工作覆盖。认真做好企业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发展生产经营骨干、技术骨干和一线职工,确保每年非公有制企业新发展党员数占本地新发展党员总数的20%以上。认真开展以“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三找”活动,动员外来流动党员迁入组织关系,切实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依托农村、社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商会和城市商圈、楼宇、行业协会以及产业链,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区域化、园区化、行业化和产业化覆盖。对未建立党组织和没有党员的企业,建立党组织组建和党员培训责任制,指定党员干部联系,制定详细的组建工作计划和培养计划。对党员数3人以上的企业及时建立党组织,对党员数较多的党组织进行适当升格,对有党员但不愿迁入组织关系的可建立临时党组织。
6、深入开展“素质提升”行动。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年度轮训工作,培育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懂经营管理、有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组织书记,努力实现党组织书记选拔科学化、培训经常化、管理规范化,不断提升书记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探索党组织书记选拔机制,完善内部推优、公开招聘、组织下派等方式,为非公有制企业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管理考核工作机制,每年“七一”组织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组织书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扎实推进“三培养两推荐”工作,努力把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把党员生产经营技术骨干培养成经营管理人才;把党员生产经营骨干推荐为班组长、把党员中层管理骨干推荐为管理决策人员。
7、深入开展“党建创新”行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在行政班组建立党小组等方式,推动工会小组、团小组共建,努力打造“四组合”型班组。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工作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员献计献策、新技术新技能学习、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协商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组织生活。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财政补助机制,不断激发工作积极性。探索网络党建的工作模式,对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党组织的博客播客空间、社交圈、QQ群,以适应信息化发展需要,构建网络管理、教育、服务新平台。积极探索公推直选方式产生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同时,企业党组织要严格按期换届。
四、实施步骤
1、确定创建对象。“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创建的主要对象是规模以上企业和部分条件较成熟的规模以下企业。各地要坚持分层分批创建的原则,精心开展企业调查摸底工作,每年认真筛选一批基础良好、条件成熟的企业作为争创单位进行重点培育。
2、制定活动计划。各地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于2010年11月15日前制定本地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查漏补缺,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活动开展。要坚持“一企一策”,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制定创建计划,明确争创目标、重点和工作举措。
3、实施联动服务。按照“重在创建、重在服务、重在提升”的要求,坚持上下联动、内外联创,实施“项目+团队+企业”的服务管理模式,整合部门工作力量,组建服务管理团队,大力推进项目管理、对标管理、过程控制管理、矩阵管理,一项一项抓好任务落实。要实施“助企发展”、“和谐共创”“党建提升”、“党组织组建”四大项目,分别由市经贸委、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目标要求、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时间进度。要实行对标管理,对照创建标准和标杆企业,找出企业在发展和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借鉴标杆企业的成功经验,制定和落实活动的方案、措施,通过努力,达到创先标准。要严格实行过程控制管理,对制定的计划要定期进行检查,认真总结,不断提升。要实施矩阵管理,即“团队+企业”,根据企业创建的要求,组建服务团队,为企业创建工作服务。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全市创建情况,协调落实有关创建工作。结合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争创单位作为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重点联系企业,采取各种措施,重点培育,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4、组织评比表彰。市里每年将在“活力和谐企业”评选的基础上,推选50家企业为“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各地也要在“活力和谐企业”评选的基础上,在每年“七一”前评选表彰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县(市、区)评选表彰10—30家、乡镇(街道)评选表彰5—10家)。市级评比原则上要求是温州民企100强或同行业50强、市级“活力和谐企业”,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各地要发挥党的社会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创建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对一些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要重点培育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宣传、统战、发改、经贸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2、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都要配备1名以上组织员,积极发挥组织员在创建活动中的指导作用。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行定人联系和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和社会工作委员会要对党建工作指导员逐人建立台账,对联系指导工作进行定期跟踪管理和考核。
3、加强督促检查。推行每月督查通报制,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活动深入开展。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的重要内容,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抓好整改。
4、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平台等,大力宣传争创“活力和谐企业”、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探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和优秀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你追我赶、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